房产多次抵押逾期后如何处理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23
网友杨先生两年前借了一笔钱给朋友,用的是朋友房子作抵押。最近他偶然得知朋友的那套房子已经抵押给了一家小贷公司用来融资。杨先生有些担心,如果朋友到后来还不上钱,同一套房子多次抵押该如何处理。律盾小编来为您解答。

一、房产多次抵押逾期后如何处理(《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如果同一财产上存在多个抵押权的,抵押财产变价款的清偿顺序分情况确定。若所有抵押权均已登记,则先登记的先清偿,同时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若所有抵押权均没有登记,则按照债权比例清偿。若仅部分抵押权登记的,则优先清偿已经登记的;而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中,遵循先登记先清偿原则;未登记部分抵押权按照债权比例清偿。如果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则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需就抵押物的价值为清偿顺序在前的抵押权人预留足额款项,然后就剩余部分受偿。如果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则清偿顺序在前的抵押权人在实现债权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权人实现债权。

二、关于多次抵押清偿顺序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登记的,按照登记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二)抵押权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担保法解释》

第七十八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顺序在后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人只能就抵押物价值超出顺序在先的抵押担保债权的部分受偿。

顺序在先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先到期的,抵押权实现后的剩余价款应予提存,留待清偿顺序在后的抵押担保债权。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

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杨先生的担心不无道理。同一房产多次抵押的确存在清偿风险。如果杨先生当时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话,就要尽快补办抵押登记手续。因为有抵押登记的,在清偿的时候要优先于没有登记的受偿。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可以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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