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意思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14
依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我国的财产分为动产、不动产、无形资产等的类型,而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到的财产,不动产的所有权一般是以登记为准的,那么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怎样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什么意思

我国物权法对不动产物权期待权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但这种权利是真实存在的,是指享有物权期待权的准所有权人为了对抗申请执行人,只能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法律程序来保障自身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九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五十八条 地役权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八条 以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第六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船舶、航空器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第一百八十九条 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以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动产抵押的,应当向抵押人住所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不动产物权期待权是指享有物权期待权的准所有权人为了对抗申请执行人,只能通过执行异议执行异议之诉等法律程序来保障自身的权利。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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