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还没办房产可以赠与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14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对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人可能选择产权置换的补偿方式,产权置换是给予被拆迁人安置房,那么安置房还没办房产可不可以赠与?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安置房还没办房产可以赠与吗(《合同法》、《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的所有权是以产权登记为准的,安置房未取得房产证的,可以赠与他人,但不能办理产权登记。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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