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没过户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在现实生活中交通事故是经常发生的,发生交通事故就需要有人承担事故的责任,而买卖二手车时,是需要办理车辆过户登记的,那么电动车没过户交通事故由什么人承担责任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

电动车没过户交通事故由谁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动车买卖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如果有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五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被多次转让但未办理转移登记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当事人请求由最后一次转让并交付的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二)“车辆”,是指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三)“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四)“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五)“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事车没有保险,车主没能力赔偿,可以怎么做

车祸发生后,车主第一时间应该报警,通过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双方责任,如果确定对方为肇事一方承担赔偿义务的话,可以向其要求赔偿。

但现实中,很多车主在事故理赔上,往往会遇到这种伤透脑筋的问题,交通事故纠纷处理中,警方认定自己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在理赔时却发现肇事方没有赔偿能力。对方给自己的态度往往是:“你去告我吧,法院怎么判无所谓,反正我赔不起。”一起简单的事故理赔竟要打上一场官司,这让很多车主始料未及。

如果遇到肇事一方没钱赔付,同时也没有保险,受害方可以行使代位求偿权。

代位求偿就是指,如果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对这个保险标的造成损害的话,那么,保险公司可以先赔付给被保险人,然后再对第三人的过错进行追偿。”

若是对方没有赔偿能力时,我们可以按照以下做法来做:

1、如果己方有购买商业险的话,可以向己方保险公司申请代位赔偿,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己方相关损失后,将向肇事车主追偿的权利让渡给保险公司行使,由保险公司向肇事车主追偿。

2、如果己方没有商业险,只有交强险时,一般不可以要求行使代位求偿权,但可以与肇事车主协商,要其分期偿还,慢慢赔偿损失。

3、如果肇事车主在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或次要责任,造成己方直接财产损失六十万元以上且无力偿还的,可要求肇事方车主承担刑事责任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电动车买卖后没有办理过户登记的,发生交通事故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如果有购买保险的,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责任。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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