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变更登记是否须转让双方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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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4
土地是很重要的资源,但是在土地变更登记的时候我们就要知道这方面的规定。那么对于土地变更登记是否须转让双方申请呢?这就需要大家通过本文的内容来进行详细了解,才能知道是怎么回事。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土地变更登记是否须转让双方申请
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申请。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单方申请:
1、土地总登记;
2、国有土地使用权、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初始登记;
3、因继承或者遗赠取得的土地权利的登记;
4、因人民政府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5、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而取得土地权利的登记;
6、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
7、名称、地址或者用途变更登记;
8、土地权利证书的补发或者换发;
9、其他依照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情形。
因此,在进行土地变更登记须转让双方申请,在满足条件下也可以进行单方面的申请,这在本文中有详细的内容介绍,大家可以进行详细了解。对于土地变更登记会有一定的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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