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我们都知道对于一个公司来说,递交章程的时候就会写明自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有哪些?下面,律盾小编将针对这个问题做出详细解答。希望能够解开大家的疑惑,接下来大家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法人登记的主管机关有哪些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全国性公司和大型企业;

(2)国务院批准设立的或者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大型企业集团;

(3)国务院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国务院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2、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企业的登记管理: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行业归口管理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以及科技性社会团体设立的公司和企业;

(2)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或者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设立的企业集团;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授权部门审查同意由政府各部门设立的经营进出口业务、劳务输出业务或者对外承包工程的公司;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根据有关规定核转的企业或分支机构。

3、市、县、区(指县级以上的市辖区,下同)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除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的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外的其他企业的登记管理。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以下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管理: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2)市人民政府或政府授权机关批准的外商投资企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的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管理。

5、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将核准登记的企业的有关资料,抄送企业所在市、县、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6、各级登记主管机关可以运用登记注册档案、登记统计资料以及有关的基础信息资料,向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和个人提供各种形式的咨询服务。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相信大家从上文已经找到有关的答案了吧。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或者情况比较复杂,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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