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规定居住权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15
物权法是我国特定物归属的一部重要法律,物权法规定了物权的设立、物权的取得等内容。房屋是属于法定规定的不动产之一,而房屋上一般有很多个不同类型的物权的,物权法有没有规定居住权?律盾小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物权法规定居住权吗(《物权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物权法没有直接规定房屋的居住权,但对房屋的用益物权作出了规定,而居住权是房屋的用益物权之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二条 因物的归属和利用而产生的民事关系,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

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第四十条 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第一百一十七条 用益物权人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二、房屋居住权的权利和义务

1、房屋居住权的权利

第一、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此种使用权须限于居住的目的。

第二、居住权人享有附属于房屋使用权的各项权利,如相邻权等。

第三、居住权人有权为居住的目的而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

第四、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例如承租人转租承租的房屋必须先经过原出租人的同意。

2、房屋居住权的义务

第一、居住权人在居住期间负有保管房屋的义务。

第二、居住权人不得就其居住权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第三、居住权人应当承担房屋的日常的管理和维修费用及其他使用过程中的合理费用支出。

第四、居住权人不得随意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

第五、居住权人在居住期届满时负有返还房屋的义务。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条 【居住权的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条 【居住权合同】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通过上述分析可以知道,我国《物权法》对房屋的居住权没有作出直接的规定,而是以用益物权的方式进行了规定,房屋所有人可以在房屋上设立用益物权,而居住权是用益物权的一种。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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