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21
我国早已经加入了国际贸易,对于在贸易合同中出现了争端,肯定需要进行一定的解决。但是对于国际贸易合同涉及到的范围比较多,那具体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律盾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国际技术贸易合同中争端的解决方式有哪几种

1、和解

和解,是指合同当事人愿意通过友好协商,在分清是非、明确责任的基础上,彼此做些让步,承担一定的责任或损失,使争端得以解决的一种方式。

2、调解

调解,是指邀请第三者介入,从中协助当事人解决合同分歧或争端的一种方式。在国际技术贸易中,协助解决争端的调解人有两种:一种是有关方面的专家;另一种是仲裁机构。

3、仲裁

仲裁,是合同当事人通过书面仲裁协议或者提交仲裁的协议,约定将分歧或争端提交约定的仲裁机构解决的方式之一。

4、司法诉讼

司法诉讼也是解决国际技术贸易争端的一种方式。

相关知识:关于合同纠纷法定管辖的具体规定。

(1)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2)如果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又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购销合同履行地按下列情况确定:a、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的,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b、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履行地点或交货地点,但实际履行中以书面方式或双方一致认可的其他方式变更约定的,以变更后的约定地点为合同履行地。c、当事人在合同中队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或者虽有约定但未实际支付货物,且双方当事人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案件,均不依履行地确定管辖。

(4)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5)财产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租赁物使用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6)补偿贸易合同。以接受投资一方主要义务履行地为合同履行地。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知道在实际中可以通过本文介绍的这些方式来进行解决,这样就能更好的处理贸易合同中的争端问题。当然,双方还需要清楚相关的管辖法院的规定,才能利于自己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欢迎咨询律盾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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