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可以异地经营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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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可以异地经营吗

合伙企业可以异地经营的。

合法经营的条件

1、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生产、经营地或者纳税义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如实填写税务登记表,并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证件、资料。

2、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在其住所以外地域用其自有或租、借的固定场所设点从事经营活动的,就应当向该场所所在地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分公司登记。

关于“异地经营”的法律风险

1. 异地经营”面临行政处罚的风险,一旦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可能被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或者面临警告、罚款、限期办理登记、责令停业整顿、扣缴营业执照甚至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

2. 除了行政处罚外,企业还会面临其他的法律风险。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如果合同中的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方的所在地履行;给付其他标的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上述所在地即为企业工商登记的住所地,如果住所地和经营地不一致,合同对方的当事人往往会据此抗辩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由此导致诉讼中的败诉风险(《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合同法》第六十二条)。

3. 因为“异地经营”,有的时候企业甚至会丧失诉讼中的抗辩机会,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在无约定管辖情况下,对企业法人提起的诉讼由企业住所地法院管辖。

一旦法院的文书送达到工商登记地址,企业常常会因未收到法院文书失去出庭辩护机会(如被物业签收、公告送达等等),经由法庭缺席判决而承担败诉风险(《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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