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7
土地转包与土地转让这两个看似相同却又不同的转让行为。首先的概念是有不同指出的,其次他们的转让过程也是有所不同的。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的相关内容。以供大家阅读,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转包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户依照转包合同规定,将其所承包的土地在承包期限内进行再转移的行为。农村集体土地的承包和转包的政策内容,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和转让有相似之处,只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有所不同。

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

1、转包是在不变更原承包人与村里承包合同的基础上,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再承包给第三方。

2、土地承包权或转让,是指承包人把自己承包的土地让与第三方承包,第三方建立了与村里经济组织的承包合同,原承包人退出,实质就是卖了承包经营权。

3、转包存在两个承包合同关系,转让只存在一个承包合同关系。

4、转包在不改变土地用途情况下不需要发包方同意,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但一般要求备案,不备案也不会因此无效;转让必须通过发包方同意,才有可以实现。因转让承包经营权实质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移,义务转移必须取得发包方同意。

农村土地不能转让,我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所有者不能买卖土地产权,只能依法在一定期限内有偿出租或让渡土地使用权;也不能随意改变所属耕地的用途,因特殊情况确需征占自己所有耕地时,也必须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既然不能转让,那土地转让和土地承包的区别也就无从说起。

至于土地转包法律是允许的。

《土地承包法》第十条规定,“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

《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可见,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作为特殊民事权利进行处分,但承包人的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对于转包行为,需要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备案;对于转让行为,需经双方签定书面合同,并经发包方同意。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为大家整理有关土地转包与转让的区别的相关内容。土地承包合同双方进行约定的。一旦此协议签订,则双方都应按照合同上的规定处理相关事项。对于违反合同规定的,则应该按照合同中的处罚执行。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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