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转让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0-22
在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能会和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来进行一系列土地开发使用。那么我们签订这种协议的时候是什么身份呢?我们签订的到底是行政合同还是民事合同呢?下面将由律盾小编为您解答这一相关问题。

一、国有土地转让协议是不是行政协议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是行政协议。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是协议的主体,履行的是行政职责,而不是民事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五条 国务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土地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确定。

第六条 国务院授权的机构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利用土地管理情况进行督察。

二、行政合同有哪些优点

1、从行政机关方面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更好地行使行政职能,保证国家行政目标的实现,又可以因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明确性而避免相互扯皮、推诿、杜绝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

2、从相对方来说,订立行政合同既可以使他们更好地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又可以使合同争议发生后控告有门,解决有据。

以上就是律盾小编对相关问题的回答。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是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行政相对人签订的行政协议,而不是民事合同。如果您还需要其他方面的帮助,欢迎在律盾上向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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