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商和承包商的含义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19
生产经营单位发包工程项目,应以生产经营单位名义进行,严禁以某一部门的名义进行发包。生产经营单位应明确发包工程归口管理部门,统一对发包工程进行管理。包商保证安全施工的组织机构、工器具、安全防护设施、安全用具能否满足安全施工要求。那么,发包商和承包商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律盾小编为大家讲解。

发包商和承包商

承包单位和发包单位是相对的。例如;甲方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一个承包单位(也就是乙方)来做。甲方就得把这个项目发包给乙方,甲方称之为“发包方”,乙方承包该项目,则称之为“承包方”。承包单位,就是承包业务的单位,属于承包商或供应商。发包单位亦称发包机构,是指以企业所有权代表的身份参与承包经营活动的一方。在承包经营活动中,发包方是发包行为的主体,在一般情况下,它是处于主动的、有利的地位。它能够左右企业承包的基本经营目标,进而能够左右承包经营者,最终对承包经营的实施效果产生重大影响。发包单位,就是业务的发出方,属于采购方或出租方。

原题:

某住宅开发项目工程,发包方(简称甲方)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确定本工程由承包商乙中标,双方签订了工程承发包合同。承包商乙在签订合同后因自身资金周转困难,在未通知甲方的情况下,和另一承包商丙签订了分包合同,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商丙按照建设单位(发包方)与承包商乙所约定的合同金额的8%向承包商乙支付部分管理费用,承包商乙仅派驻工地一名管理代表,一切原工程合同权利义务责任均由承包商丙承担。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项目出现了质量问题,甲方通过调查才知道承包商乙的这种做法,据此根据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向约定的争议解决机答案:

(1)不符合法律规定。承包商乙的行为属于非法转包行为。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行为主要有: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

一、甲方和乙方是一种合同上的简称,签订合同双方的简称,所以合同上谁都可以称作甲方或乙方,只要注明谁是甲方和谁是乙方就行了。二、建设单位的关系和职能。

任何一个工作都有如下几个部门,一是开发商,就是投钱的人,他只负责投钱和开发这地作为什么用途。二是建设单位,就是盖房子的人,他只负责盖什么房子,和怎么盖。三,是承包商,也就是具体干活的人组成的队伍,他们只负责按照建设方的要求怎么做就行了。他们的资质不同所以职责也不同,他们仅限那么点能力和了职责。

建设单位就叫甲方啊,建设单位也就是发包商,发包给的是施工总承包方,也就是乙方,也就是施工单位,乙方在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队伍,也就是分包。

直接发包就是甲方将全部工程发包给一个施工总承包方,总承包方可以选择全部自己干,或者再将之分包。

投资方一般都是建设单位,投资方就是出钱的人嘛。筹建办是甲方的,承建商是乙方的。

还有你最后一个问题对甲方乙方都理解相当混乱,我给你举例:

我有一个项目需要找你来为我完成,我就是甲方,你是乙方,我妈妈出钱,我妈妈就是投资方,甲方始终是发包人,乙方始终是干活都,也就是施工方。

般讲,项目业主(即建设单位)可以直接作发包方,在合同关系里一般称甲方。有时候业主会成立筹建办,授权筹建办处理项目建设事宜

有时候要成立项目公司。成立项目公司的时候,项目公司的股东就是投资方。成立项目公司后,一般要撤销筹建办。

乙方一般只能是承包方,有时候他可以将项目“转包”出去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发包商和承包商”相关内容,发包单位、承包商应依法签订工程合同,签订安全协议,开工前向承包商收取安全风险抵押金,安全风险抵押金有一定的界限。工程应发包给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承包商资质和条件进行审查。了解更多法律知识请上律盾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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