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场中经常会有公司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如果孕妇确实存在长时间旷工的现象,又不履行补假手续,且经用人单位劝告、警告后,仍屡教不改,旷工时间已超过了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规定的怀孕期间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特定条件的,用人单位在征得工会同意后,还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依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一般不能辞退孕妇
旷工为由开除孕妇是否合法
如果单纯仅是矿工的话无法达到辞退的程度,公司不能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这不合法。
首先我们要明确旷工是否可以成为开除员工的一个合法前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户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基于以上法条分析得知,旷工并非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事由,所以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是不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的。
其次,孕妇作为弱势群体是受到法律保护的,以下是关于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的相关法律解释: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的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除非具备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以及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自身有重大过错的法定情形,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二)此外,《劳动合同法》第45条还特别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上述第4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综上所述,如果单纯仅是矿工的话无法达到辞退的程度,公司不能以旷工为由开除孕妇,这不合法。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我国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旷工辞退,在劳动法意义上说是“除名”,除名要有有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所以公司不能仅以旷工作为理由,而要拿出实质条件和程序条件。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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