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后由谁赔偿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11-09
在这个经济发展迅速的时代,工作时间占据我们生活的三分之一甚至更多,所以经常会出现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的情况,那么工伤认定后该由谁赔偿呢?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工伤认定后由谁赔偿

如果单位缴纳了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赔偿;若单位没有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所有赔偿。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员工和用人单位有效的书面劳动合同事实劳动关系证明;

(2)《职工工伤认定申请书》;

(3)员工本人身份证和工作证(或工卡);

(4)员工或用人单位伤(亡)事故情况材料(如实叙述事故发生经过);

(5)有关旁证材料(如目击证人书面证明材料现场记录、照片、口供记录等);

(6)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常住地址证明材料等(属交通事故的);

(7)工伤认定所需的其他材料;

(8)受伤员工委托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属亲属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

总而言之,我国工伤认定实行的是无过错原则,在工伤认定后,应及时向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共同追偿或单位追偿。经过以上小编的详细介绍,相信读者对工伤认定后由谁赔偿及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深刻的了解。如果读者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882-3252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4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