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抵押房屋可否查封拍卖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3-06
房产可以进行抵押。但是抵押的事项是多种多样的,比如说是为了借款而进行的抵押,又比如说因为偿还某些债务而进行的抵押,房产处于抵押状态应当向相关单位进行报备。下面就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相关知识的解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抵押房屋可否查封?

2005年4月22月,钟某与刘某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刘某将一套房屋(建筑面积:370平方米)及车位出售给钟某,转让价格为580万元,钟某签约当天支付了174万元人民币。因该房屋原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刘某始终不予清偿其抵押贷款,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钟某向法院申请继续履行合同,后经法院调解:解除合同、刘某偿还174万元及相关费用给钟某。刘某一直未履行还款义务,钟某于2006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现在向银行抵押的房屋越来越多,这些抵押的房屋是否可以查封、是否可以拍卖、执行呢?

抵押房屋可否被查封呢?

钟某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查封刘某的房屋呢?答案是肯定的,《民事诉讼法》第9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在实践中,只要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通常都会予以裁定保全

因为刘某的房屋抵押给了中国工商银行,而且每个月都按约还款,没有违约的情况,那么作为一般债权人的钟某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拍卖该房屋呢?

抵押房屋被查封拍卖是否需要银行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0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被执行人所有的其他人享有抵押权质押权或留置权的财产,可以采取查封、扣押措施。财产拍卖、变卖后所得价款,应当在抵押权人、质押权人或留置权人优先受偿后,其余额部分用于清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根据该规定,钟某完全有权要求拍卖或变卖该房屋。是否需要征得银行同意呢?法律没有规定,但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因为《担保法》第49条得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转让已办理登记的抵押物的,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受让人转让物已经抵押的情况;抵押人未通知抵押权人或者未告知受让人的,转让行为无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六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本案中的房屋是否属于刘某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呢?根据调查知道:刘某并不居住在该房屋。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刘某的房屋,所得价款先清偿银行的贷款,然后清偿钟某的债权。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有关问题进行的解答。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房屋拍卖其主要原因是该不动产所有权人欠债,而必须拍卖该不动产来还债。被拍卖不动产之价格是由**公司鉴定。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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