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大家都知道在担保合同中,担保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确保担保人的利益。担保人通常会要求被担保人,即债务人,另行向自己提供担保,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反担保。反担保有抵押、质押等方式。那么,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反担保抵押合同适用哪些情况?律盾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反抵押给担保公司应具备的条件是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担保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
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反担保的成立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第三人已经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
2、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第三人想第三人提供担保。
3、只有在第三人为债务人提供保证担保、抵押担保和质押担保时,第三人才能要求债务人向其提供反担保。
4、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反担保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
什么是反担保
反担保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向担保人做出保证或设定物的担保,在担保人因清偿债务人的债务而遭受损失时,债务人向担保人作出清偿。它反映了两者之间的权益关系。在保险业务中,保险人为保险标的出具的付款担保中,通常都包括被保险人应承担的部分,也就是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出具其自负责的担保证明,即被保险人向保险人提供反担保。又称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
反担保是指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提供的担保。在债务清偿期届满,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时,由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第三人即成为债务人的债权人,第三人对其代债权人清偿的债务,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
由以上的解释和说明,小编相信大家对反担保有了清晰的了解。目前,反担保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一种方式,应用越来越广。但是,反担保反抵押有自己的适用范围,不是所有的担保都适用反担保的情况。因此当我们遇到相关问题时一定要及时的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律盾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