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能否扣划抵押人财产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5-29
网友谭先生留言,说自己曾经找一家银行贷款融资,以朋友的房子做的抵押担保,后来自己生意失败,无力偿还贷款,银行没有处置担保物,却直接从朋友的账户划走了资金用来冲抵欠款。谭先生想知道抵押人的财产可以直接划扣吗?律盾小编将相关信息整理如下,供您参考。

一、抵押担保能否扣划抵押人财产

抵押担保人承担的是抵押责任,其责任财产的范围应限于抵押财产。

债权人对担保人抵押物优先受偿,执行中不得查封扣押冻结担保人其他财产,抵押责任财产的范围应限于抵押财产。

二、有关抵押担保责任的法律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为担保债权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由此规定可见,当事人行使抵押权的条件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本案中长金公司未履行到期债务,其偿还债务的责任与贺兰山公司的抵押责任已经生效判决确认,执行程序中根据抵押制度的规定,执行贺兰山公司的抵押财产于法有据,贺兰山公司关于执行其财产条件不成就的主张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有:

(一)一般保证;

(二)连带责任保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一)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三)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抵押担保人承担的财产责任仅限于所抵押的财产。银行在没有处理抵押物的情况下而采取对抵押担保人资金划扣的方式是不恰当的。如果您还需要更多信息,欢迎到律盾进行法律咨询,小编会详细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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