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保证人为债务提供担保后,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进行反担保的,要签订担保协议,那么反担保协议能不能提前实现抵押权?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反担保协议能否提前实现抵押权(《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实现的,所以反担保协议不能提前实现抵押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条
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反担保措施有哪些种类
1、知识产权质押。科技企业的价值更多地体现在其拥有的无形资产上。几年来,我们专利权,软件产品的专有著作权,专有技术权等的质押。
2、收益权的质押,我们尝试过的收益权有:销售增长稳定,回款保障率高的企业,其应收帐款的质押,如与电信部门,电力部门发生业务的企业。
3、股权的质押。对产品市场占有率高,利润好,有品牌效应的企业,我们接受其股权的质押。
4、专有经营权的质押。比如医药企业某类新的医药产品的新药证书,生产批号,医药企业的经营许可权等。
5、所有权的接受。由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抵押,质押必须建立在非常完善的基础上,而在实践中,经营存在各种已经完成了购置主体行为,但尚未办理完权证发放手续的情况,这时,我们经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商,沟通,接受其所购房地产所有权的质押。我们不通过货物提货权的掌控,化解了可能发生的代偿损失。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抵押权是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时实现的,所以反担保协议不能提前实现抵押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