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物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6-2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抵押担保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而抵押担保要签订抵押合同的,如果以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抵押的,要办理抵押登记,那么抵押担保物不够偿还债务如何处理?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抵押担保物不够偿还债务怎么办(《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抵押人以其抵押物承担债务,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抵押担保人有追偿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三条 债务履行期届满抵押权人未受清偿的,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物所得的价款受偿;协议不成的,抵押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抵押物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抵押担保的特征

1、抵押人可以是第三人,也可以是债务人自己。这与保证不同,在保证担保中,债务人自己不能作为担保人。

2、抵押物是动产,也可以是不动产。这与质押不同,质物只能是动产。

3、抵押人不转移抵押物的占有,抵押人可以继续占有、使用抵押物。这也与质押不同,质物必须转移于质权人占有。

4、抵押权人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抵押担保是以抵押物作为债权的担保,抵押权人对抵押物有控制、支配的权利。所谓控制权,表现在抵押权设定后,抵押人在抵押期间不得随意处分抵押物。所谓支配权,表现在抵押权人在实现抵押权时,对抵押物的价款有优先受偿的权利。优先受偿,是指当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其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权时,有抵押权债权人优先于其他债权人受偿。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三条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抵押人以其抵押物承担债务,抵押物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剩余部分由责任人承担,抵押担保人有追偿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侵权请通过投诉通道提交信息,我们将按照规定及时处理。【投诉通道】
服务热线: 400-966-1823 | 邮箱:service@lawdun.com
湖北钉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2019-2025    鄂ICP备2001234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