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7-01
抵押是债务担保的重要方式,而抵押担保是有一定期限的,主债务有效的,抵押担保就有效,主债务过期的,抵押就失效,那么主债务过期如何解除抵押权?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主债务过期怎么解除抵押权(《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主债务过期的抵押就会过期,抵押过期后要解除质押的,可以向抵押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债务消灭、身份证明等的材料。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持不动产登记证明、抵押权消灭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请抵押权注销登记:

(一)主债权消灭;

(二)抵押权已经实现;

(三)抵押权人放弃抵押权;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抵押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五十二条 抵押权与其担保的债权同时存在,债权消灭的,抵押权也消灭。

二、抵押权顺位的意义是什么

抵押权的顺位,即抵押权之间的相互关系,是指数个抵押权并存于同一抵押物上时,各抵押权存在着优先顺序。先顺位抵押权担保的债权较后顺位的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可以优先受偿。可见,这种顺位是一种利益,甚至是一种权利,一般称为顺位权。

顺位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益,一方面,顺位及其权利可以单独转让、放弃、变更,另一方面,当顺位权被不法侵害时会成立侵权责任抵押权的顺位及其权利是独立的,其不同于物的返还原物请求权、排除妨害请求权、消除危险请求权,这些物权请求权不可以脱离物权本体单独转让。

但是顺位及其权利的独立性是相对的,其与抵押权息息相关、密切联系。当抵押权消失时,顺位及其权利没有单独存在的必要。只有把顺位和其权利与抵押权联系在一起,进而将抵押权及其顺位与被担保债权结合起来,才可以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

三、最新资讯(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

(一)主债权消灭;

(二)担保物权实现;

(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

(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主债务过期的抵押就会过期,抵押过期后要解除质押的,可以向抵押登记部门提出申请,提供债务消灭、身份证明等的材料。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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