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下两套安置房可以抵押一套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31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即因城市规划、土地开发等原因进行拆迁,而安置给被拆迁人或承租人居住使用的房屋。那么,安置房可以抵押吗?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 名下两套安置房可以抵押一套吗(《担保法》有效期截止于2020.12.31)

判断安置房能否做抵押的依据有两个:

1、是否可以上市交易;

2、是否可以正常做抵押登记,划拨土地上建的房屋,产权性质分为很多种,如单位公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康居房、回迁房、限价房、两限房等等,有些能抵押有些不能,具体要看是什么产权性质的。

3、符合条件的安置房可以进行抵押贷款,但必须交纳抵押期间的土地出让金,需缴纳的费用:他项权利登记发证的登记费、工本费。需提供的申报资料: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抵押申请;

(2)双方的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3)双方法人的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4)抵押合同(原件);

(5)借款合同(原件);

(6)双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代码(复印件);

(7)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8)土地评估报告;

(9)交纳土地出让金凭证。

上述材料备齐后,承办人审核并交领导批准,发给抵押许可证,项目单位凭抵押许可证即可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与之签订抵押贷款合同,签订后双方到土地房产局办理安居房的抵押登记,承办人向抵押权人核发他项权利证明书。

二、安置房如何抵押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首付款、贷款和尾款的金额;

2、购房人及配偶当面向银行申请贷款,售房人及配偶到场确认;

3、银行对贷款申请进行调查、审批;

4、购房人与银行签订借款及担保合同;

5、售房人将房屋产权过户给购房人,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首付款;

6、购房人与银行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或由其他自然人、法人为购房人提供阶段性担保);

7、银行向售房人账户发放贷款;

8、买卖双方办理房屋物业结清,售房人向购房人取得尾款;

9、购房人收房,按月还款(阶段性担保情况下,购房人与银行补办房产抵押登记)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1.1.生效)

第六百九十条 【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人债权人可以协商订立最高额保证的合同,约定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保证。
  最高额保证除适用本章规定外,参照适用本法第二编最高额抵押权的有关规定。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一般来说,安置房是可以用于抵押贷款的,但具体能否用来抵押还需经过判定,以及获得抵押许可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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