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二次抵押出他项权证吗

来源:互联网整理 | 2020-08-31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是可以抵押的,如果抵押房屋的价值高于被担保债权的数额,抵押人可以二次抵押房屋,那么房屋二次抵押出不出他项权证的?下面由律盾小编为读者进行的解答,希望以下的知识对读者有所帮助。

一、房屋二次抵押出他项权证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房屋进行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同样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办理抵押登记就会出具他项权证。

《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

第三十四条 以依法取得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地产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原《房屋所有权证》上作他项权利记载后,由抵押人收执。并向抵押权人颁发《房屋他项权证》。

以预售商品房或者在建工程抵押的,登记机关应当在抵押合同上作记载。抵押的房地产在抵押期间竣工的,当事人应当在抵押人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后,重新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五条 抵押人所担保的债权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价值。

财产抵押后,该财产的价值大于所担保债权的余额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余额部分。

二、抵押权人权利义务是什么

1、抵押权人的权利

抵押权人对抵押物的支配权。抵押权具有物权特征,在侵权行为发生时,抵押权人有权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抵押权人的优先受偿权。在债权得不到实现时,抵押权人有权就抵押物的变价和抵押物的孳息优先于后手抵押权人和普通债权人受偿。

2、抵押权人的义务

抵押权人遵守抵押合同的义务。抵押权人行使抵押权应严守抵押合同的规定,不得损害抵押人的合法利益。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二条 【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以上知识就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进行的解答,房屋进行二次抵押的,二次抵押同样需要办理抵押登记的,办理抵押登记就会出具他项权证。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律盾进行咨询,律盾有专业的律师为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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