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
  • 涉外仲裁中如何使用文字 2020-03-31

    在我国的涉外仲裁实践中,原则上以中文为正式语文,但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对当事人提交的各种文书和证明材料,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要求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中文译本或其它语文的译本。这项原则,充分考虑了当事人的利益,大大方便了当事人,使得仲裁工作更加公正合理,更加国际化。
  • 涉外仲裁如何适用法律 2020-03-31

    在涉外仲裁中,具体案件适用什么法律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它关系到合同的效力、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划分、违约责任以及如何进行开庭审理和如何作出裁决等一系列程序上和实体上的问题。
  • 涉外仲裁案件依据什么原则审理 2020-03-31

    总的说来,涉外仲裁案件的审理是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独立公正地做出裁决。
  • 涉外仲裁的范围 2020-08-07

    如何规定涉外仲裁的范围?律盾小编为您解答。
  • 涉外仲裁分为哪几类 2020-03-31

    1、普通仲裁。2、特殊仲裁。3、国内仲裁。4、涉外仲裁。5、国际商事仲裁。6、机构仲裁。7、临时仲裁。8、友谊仲裁。9、依法仲裁。
  • 什么是涉外仲裁 如何区分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 2020-03-23

    涉外仲裁指仲裁事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为涉外法律关系的仲裁。包括仲裁当事人中有一方为外国自然人或法人,所涉法律关系的标的物所在地、履行地等在外国的等。涉及港、澳、台地区的争议,比照涉外纠纷处理,所以也属于涉外仲裁。中国仲裁法对涉外仲裁与国内仲裁区别对待,所以区分涉外与国内则是非常重要的事项。众所周知,中国
  •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对涉外仲裁裁决裁定撤消或不予执行 2020-03-23

    根据我国《仲裁法》第70条和第71条的规定,有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涉外仲裁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根据情况分别裁定撤消或者不予执行。《民事诉讼法》第260条第1款的规定所说的裁定撤消或不予执行的情况是:
  • 涉外仲裁的性质是什么 2020-03-23

    涉外仲裁的性质,从基本法学原理上讲与国内仲裁的性质是一致的,因为国内仲裁与涉外仲裁所遵循的基本法律制度是—致的,涉外仲裁从某种意义上说是国内仲裁超越国界范围的延伸。具体地说,涉外仲裁的性质是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仲裁员的私行为和国家法律认可这三者的有机结合。
  • 当事人如何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 2020-03-27

    当事人申请撤销涉外仲裁裁决的,应提出证据证明该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二)被申请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三)仲裁庭
  • 仲裁申请、答辩、反请求程序 2020-03-27

    1.申请人提出仲裁申请时应当提交由申请人及/或申请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名及/或盖章的仲裁申请书,该仲裁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和住所,申请人所依据的仲裁协议、案情和争议要点以及申请人的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申请人在提交仲裁申请书时,要附具申请人请求所依据的事实的证明文件并预缴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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